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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中学保安。学校从七月份到目前为止搞建设四层教学大楼,建设之初我已向保安公司反映情况

我是中学保安。学校从七月份到目前为止搞建设四层教学大楼,建设之初我已向保安公司反映情况 我是中学保安。学校从七月份到目前为止搞建设四层教学大楼,建设之初我已向保安公司反映情况,建议公司同校方协调此事。因我们毕竟是学校保安,对于学校搞基建出现大 量施工车辆及施工人员进进出出增强了大量工作如每部施工车辆及施工人员盘查及车辆引导工作。在额外增加工作量情况下我们保安人员多次向保安公司汇报及通过别人带信给校方。校方及公司不作任何回应,只是说安全保卫工作是保安份内之事,不得寸提任何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保安自发同施工方沟通,能否看到我们增强工作 量的基础上能否适当补偿一点。后施工方承诺适当时机略表一点心意。近曰施工方负责人带了二条香烟明确交待给我及夜班保安各壹条。且特别感谢我们为施工工程提供了要的协助。后此事被学校反映到公司。现保安公司以我向工地敲诈、索取及利用职务为名辞退我。我及工地负责人向公司解释、说明情况。但公司拒听任何解释。只说保安利用职务索取好处,坚决解除合同、且不付任何补偿。想请问律师:公司这种行为合理吗?我能要到补偿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6-10-21 21:4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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