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律师您好!我妈妈一年前借给一个朋友两万块钱,手里有借条,这个人想赖账不还

律师您好!我妈妈一年前借给一个朋友两万块钱,手里有借条,这个人想赖账不还 律师您好!我妈妈一年前借给一个朋友两万块钱,手里有借条,这个人想赖账不还,我妈妈把他起诉了,判决书下来判定被告还钱,并且支付诉讼费和自立案起到判决下来这一段时间这两万块钱的利息(年利率百分之六。)被告又以他不应该支付诉讼费和利息为由上诉,今天我妈妈收到法院传票,本月27号到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我们都认为被告是在拖延时间,想向您咨询一下,这个诉讼费和利息是法律规被告支付的吗?如果支付,这个利息按多少支付有法律规定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河南)
提问时间:2016-10-21 21:31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