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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个女同事,认识有一段时间之后,那天情人节我叫她去我家,到家之后
我和一个女同事,认识有一段时间之后,那天情人节我叫她去我家,到家之后 我和一个女同事,认识有一段时间之后,那天情人节我叫她去我家,到家之后,在我的跳逗之下我和她发生了关系,她从头到尾没有反抗,之后第二次第三次是我强迫之下发生的,在之后我和她在发生关系都是双方都愿意,甚至她还主动和我发生关系,第一次和她发生关系的时候她没有和我讲她有男朋友,事后我才知道,而且当时我身份证件上未满18岁,她的实际年龄是20岁,但是上小了,就和她那样大概两个月以后,她突然跟我说断了联系,做普通朋友,后来和她商量过好多次,但终未果,也就在昨天,我和她最后一次商量时,我说我走她留下,她不愿意,于是我就想她男朋友肯定能把她留下去上班,于是打了一个电话给她男朋友,我打过去是以同事关系称乎的,也可能她男朋友有警觉,最后在她男朋友的逼问下,她坦白了,现在她男朋友说等他回来解决,我想问我有法律责任吗、她有法律责任吗、相对之下,谁的责任更大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宜宾)
提问时间:2016-10-20 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