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收银员拿走营业款,我要不要负全部责任?
收银员拿走营业款,我要不要负全部责任? 事情是这样的,2月9号晚的营业款4300多,10号那个收银员上早班,我上晚班,我没到店里的时候她打电话给我说要请假,去医院看病.也没说拿走了营业款.到我上班的时候要把营业款存给公司总部去,发现没有.就打电话给她.她说她拿走了,已经用了3000多块了,我告诉她挪用营业款是犯罪行为你尽快还回来,我就当没这一回事,她也和商量先不要告诉公司我会尽快还上.我就没有及时上报.11号开始她是请假的了,第二天叫她还她说要等她老公寄钱回来才有,好,我又没有告诉公司,到第三天,却告诉我说回家了,等她上班的时候再还吧,之后电话一直联系不上?我就想,等她上班时再向她要吧,就一直拖到现在.她却没有来.公司知道了,并向我说如果还不回来.将是我负全部责任.请问律师们我应该怎么办?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徐梅芳(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0-02-25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