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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电动车未撞到人,对方倒地有生命或者瘫痪风险,我方会承担什么责任?

电动车未撞到人,对方倒地有生命或者瘫痪风险,我方会承担什么责任? 我方正常行驶电瓶车,一78岁老太斜着横穿马路,未走人行横道,不注意过往车辆。提前发现并减速,但车辆刹车倒地向前滑行,离老太1米远,估计是车倒跟着也被吓倒地了。现场无目击证人,无摄像头,同时现场老太能走能说,考虑到救人为重,送去镇医院检查,无大问题。后送去区医院进一步完善检查,发现颅内轻微出血,需开颅手术。由此,我方已陆续垫付2万余元,后续治疗费无以为继。其家人赖着我们给钱治,不给就闹。
现在事故认定书未下来,在给车辆做痕迹认定,已经20多天了。
想问:我方会承担什么责任?是否该到处借钱拿给她继续治疗,压力很大。
     如果赔偿,我们要赔偿多少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2130……(重庆)
提问时间:2016-10-20 00:5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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