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与相亲公司在17号签订了合同,签署的日期为10月19号,18号我提出与对方解除合同
与相亲公司在17号签订了合同,签署的日期为10月19号,18号我提出与对方解除合同 与相亲公司在17号签订了合同,签署的日期为10月19号,18号我提出与对方解除合同,由于合同中的一个条款写着本合同自签订日期生效,我认为在我提出终止合同时合同未生效,但对方提出肯定有违约金,因为只要签署了合同就生效了,只是服务未开通,契约关系仍存在。请问我是否能拿到全额退款?对方说的是否正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s.LL(上海-南汇区)
提问时间:2016-10-19 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