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能算工伤吗?我该怎么处理那!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时间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你的情况符合工伤条件,二 你可以让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拒绝赔偿,你可以自己认定,期限为一年。三、待伤情稳定后,如果留下残疾,你可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你关心的问题都可以依法解决。四如单位拒绝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让单位申请工伤鉴定 如果单位怠于申请可自己申请
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