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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债务纠纷问题
债务纠纷问题 十多年前借了别人的钱,生意失败,目前欠款人夫妇已70多岁,无能力偿还欠款,由于债务追讨人在十多年前的起诉,法院目前扣除了欠款人夫妇的养老金,导致欠款人夫妇无生活费来源无法正常生活,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合法?法院是否应该留一部分生活必须费用给无劳动能力的欠款人夫妇?另法院是否有权利扣下欠款人妻子的养老金?望请解答.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miland……(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2-04-09 23:32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2-04-10 06:27
应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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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青芳律师
2012-04-10 07:05
你好,需要保留基本生活费,不能执行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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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2-04-10 07:08
保留基本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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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云律师
2012-04-10 11:20
必须保留必要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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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2-04-10 21:20
需要保留基本生活费,不能执行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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