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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判决结果:要求女方返5万的彩礼,男方需将女方的所有陪嫁物品返还

离婚案判决结果:要求女方返5万的彩礼,男方需将女方的所有陪嫁物品返还 离婚案判决结果:要求女方返5万的彩礼,男方需将女方的所有陪嫁物品返还,但男方迟迟没有执行,这种情况需如何处理?如何能证明女方已返还彩礼?如果陪嫁物品缺少,是否可以按物品的价格从总费用中减去?是否需要申请强制执行?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天 使(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6-10-18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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