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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18万于工资,转移法院查封一部分财产,造成流拍!vip

拖欠18万于工资,转移法院查封一部分财产,造成流拍! 东莞市***印刷机械公司拖欠本人近4年18万于工资已经过一裁二审,在法院执行阶段对方车间被查封的设备“不翼而飞”造成法院执行局二次拍卖流拍,现在法院把对方恶意转移财产的嫌疑移交给塘厦镇石潭布派出所侦查。在跟经办警官沟通过程中他说转移财产的时间过去比较久不好收集相关证据,还有侦查时限也不好计算。当时法院查封了将近45万的财产设备,但现在车间里只有不到一半的东西,稍微值钱以及还能使用的设备已不在查封现场,厂方说那些不在现场的设备可能在搬离查封现场的时候“遗失”或“被偷”,但是那些机器设备都是很笨重需要叉车搬上货车才能搬走的怎么可能是“被偷”了呢?打这个欠薪官司已对本人精神以及经济上造成很大压力,我一直相信国家司法机关会给本人主持公道,追回本人的血汗钱。现在看来这个官司又要进入到一个冗长的公安侦查程序。现在我想知道:1,公安机关对这类由法院移交侦查的案件有侦查期限吗?2,厂方“遗失”或“被偷”的说法成立吗?3,如果不成立,公安机关又会如何侦查取证,取证的关键在于老板是否知道或者亲自参与了转移财产的事实证据,而这类证据公安机关是很难取证的,如果这样这个案件最终不久不了了之了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jz123……(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2-04-09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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