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昨天晚上凌晨4点左右房门被撬·盗窃两部手机和其余物品总价值在8000元左右

昨天晚上凌晨4点左右房门被撬·盗窃两部手机和其余物品总价值在8000元左右 昨天晚上凌晨4点左右房门被撬·盗窃两部手机和其余物品总价值在8000元左右  民警取证调取录像以后去录了口供 我这是入室盗窃 口供上面民警自己填写手机丢失案件让我们按了手印 然后没有了音讯  

我是在宾馆居住 请问这属于谁的责任     民警不给予破案   宾馆是否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夏夏夏夏天宇(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6-10-18 21:1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