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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单位是台湾与没地合作的一个诊所,招聘的时候说我们是归台湾管理的

你好,我们单位是台湾与没地合作的一个诊所,招聘的时候说我们是归台湾管理的 你好,我们单位是台湾与没地合作的一个诊所,招聘的时候说我们是归台湾管理的,当时签订的合同与实际发放的工资不符,可能是因为偷税,工作时间台湾那边要给我提管理,工资涨一千块,但是到发放工资的时候内地这边不承认这个钱,但是我一直在履行管理的工作,现在科室没有医生,单位要我回家待着,给我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我不同意她就说给我转到别的科室,我也不同意,她就说那没办法,我当时也是没办法,我就说那就给我降工资吧,给我签订了一份字面的协议,只有我自己签字,单位没有签字,而且也没有给我一份,但是我是特别不情愿这个处理的。我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赔偿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6-10-17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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