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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遇到这样的肇事者我如何维权更有效

遇到这样的肇事者我如何维权更有效 前段时间我骑电瓶车在国道的人行道上直行,对方集卡车同向行驶于贫路口穿越人行道转弯,我避让的同时并示意该车司机,而对方并未减速或停车,导致我避让无效发生事故。我应声倒地,人受伤及产生相应财产损失,而对方仍未立刻停车查看伤势,仍一味前行驶离事发现场,致使我倒地时被抛出的皮包被辗,造成包内物品损失……肇事者见我有追赶之意,方停车过来问伤势,说是愿意赔偿相应损失(而当时现场已被他破坏,他当时已驶离现场很远,若再转个弯已在我们视线之外;且手机被摔得自动关机,旁边又无电话可打;而对方人未伤,手机正常却未报警,并让我不用报警称他愿理赔,先去修车)。待我离开现场去修车时,对方又耍无赖称责任在我不在他,称车子不修亦可,理赔不下未作任何赔偿即当场驾车离去,事后又称只承认事故不承认损失,说是你报警好了。因中途发生车祸,等我处理好东西等相应物品后,再辗转到交警队报警时,处理人因是事后报警不愿插手,既未叫来肇事者,也没细加详察情况,仅凭未在现场者一句话,即当场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报警时尚有迹可循,又有多人看到),称责任无法认定。因已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有些地方称要由处理人来处理,不便接手;而处理者却说下达责任认定书是最后程序,事已处理完。如今已事隔多日,作为受害者我该怎办?作出事故责任认定难道不用管事故责任在谁?是何原因导致事故吗?1、一方过错导致事故;2、当事人的逃逸行为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才无法查证事故事实;3、又有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之嫌……4、当事人在事发现场有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及物资;及时报案及协助调查取证的义务,而对方均未做到……如果肇事者这样也可以,公民还怎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若这样也行得通,岂不与我们国家的立法宗旨相背?!求助!急!望各位高手不吝指教,非常感谢!顺祝春节愉快、事事胜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ngyu……(浙江)
提问时间:2010-02-23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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