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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我跟一家美容店合作养生项目,现在那家店因为跟隔壁闹矛盾,导致无法开业

尊敬的律师,我跟一家美容店合作养生项目,现在那家店因为跟隔壁闹矛盾,导致无法开业 尊敬的律师,我跟一家美容店合作养生项目,现在那家店因为跟隔壁闹矛盾,导致无法开业。所以要我直接走人。我是9月5号跟他们签协议的,因为他们一直在拖,所以一直到今天都没真正开始做养生项目,而我也在这里等了四十多天。我问他们要损失,他们说我不是员工,我们是合作关系,所以不可能赔偿一分钱。请问按照法律,他们应该赔偿我一个月的损失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6-10-16 22:2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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