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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纠风

过户纠风 3年前,本人购买邻省农民马某的征地安置房,购房系通过当地房屋中介,本人察看了相关安置文件,显示该套房屋系马某所有(本人持有该文复印件),遂与马某签订合同,当时马某及其妻子到场,马某在合同上签字,并将房屋钥匙交予我们。我们随后入户装修,不定期前去居住。因该批房产系农民安置房,产证要待较长一段时期以后才能由相关部门办出,我们与马某商定产证到手后即刻办理过户,过户前马某将一万元押于我处作为押金,待过户给本人之后,一万元予以交还。目前,马某已经取得产证。本人要求其立即办理过户手续时,马某称该套房屋价值大幅上涨,要求我向其支付3万元作为补偿。更为复杂的因素是,我们了解到,马某手中的该套房屋产证上并不是马某的名字,而是其父亲的名字。其父亲目前已经去世,但在房屋买卖时健在,马某母亲现仍健在。马某仗着产权人与合同签署人不一致,对我们的协商要求十分消极,咬定3万元补偿。当地农民卖家与购房者也有同类纠纷发生,但一般卖方只索要1万元,且没有合同与产权不同名的情况,法院协调结果一般为买家补偿卖家1万。目前,我们正在要求中介从中斡旋。本人想咨询,一,与马某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二,如果我们上诉至法院,请求宣判,法院是否会作出对我有利的判决。三,我们要正式办理过户手续,是否还要重新签订合同,由房产所有人(马某母亲?)签字?四,能否给出较好的处理建议?盼专业人士的答复,感谢您的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ulspr……(上海)
提问时间:2012-04-05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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