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故意杀人伤害
故意杀人伤害 我男朋友是离过婚的,有一小孩子,离婚也是女方提出,两人自愿的,现在我们同居了,因前天小孩生病住院,之后通知了他的前妻,她一直对我不满,那都是常人所能理解的,一次二次想方设法在中挑起我们吵架甚至打架,这些想想都过了,大家都劝我别跟她斗气,我也想大家都是女人也就一直宽容忍让点,她也肯定是有她的苦衷,用她的话来说就是还爱他的,但我跟他已成为事实,她时不时还是找些理由在中作怪,发短信啊找电话的,经常找他扯这扯那都算了,过分的是偶尔还要来欺辱我,昨天因为孩子的事,他跟她又扯起来,好像是因为钱的问题,先我都不知情,接到就发信息来我这里发气,我也照她的信息反驳回去,也没说其他过分的话,晚上凌晨一点了,她来到我们的住处,当时我们都睡了,听到门铃一直响他就是起床开门,我也没理采,先是说来给娃儿送医药费,递出钱后借此发疯,说我骂了她我当时睡着了根本没有任何防备,就连醒了也是被打得迷糊,发现床上哪来的水,过后才得知是拿的我放在客厅装开水的玻璃杯冲进来的,直到攻击头部他将她拉开后她又立马往厨房拿起菜刀想杀我,我男朋友用手抓住刀想夺回来,不小心也被将指头割伤,看到地上流血了她都还不肯松手,我们两拼命使劲好长时间才把刀抢过来,挣扎中她都还在打我,过后还威胁说以后再敢发信息啊再惹她还要杀,其实都是她自己在无事生非,心里不甘,找我发泄,吵吵闹,也就算了,但她这种极端的行为,对我的影响,身体伤害,精神损失,人格侮辱,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宜,从法律上来说,她这种行为应该受到怎样的裁制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aojy(重庆-渝中)
提问时间:2010-02-23 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