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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强拆为什么不属于刑事?

房屋强拆为什么不属于刑事? 房屋强拆为什么不属于刑事?
我没有和开发商达成协议,开发商强拆了我的房屋,我可以民事附带刑事起诉他吗,民事是房屋拆迁,刑事是他毁坏了我的财产(房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房屋被毁,算数额巨大吧?政府不做为,可以要求行政诉讼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粉鱼鱼(新疆)
提问时间:2012-04-04 22:3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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