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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五月份,我父亲回家路上跟一喝醉酒的人撞车(电动三轮车),后发生冲突

去年五月份,我父亲回家路上跟一喝醉酒的人撞车(电动三轮车),后发生冲突 去年五月份,我父亲回家路上跟一喝醉酒的人撞车(电动三轮车),后发生冲突,伤残鉴定为轻伤一级,伤人者被警察带走第二天就被放,过了六天警察来医院做笔录(第二天让我父亲去警局做笔录,医生说脑出血病情重不能离开,警察才作罢),他说一切要等伤残鉴定出来再说,让我们放心那个人跑不了,我们奔波于医院警局,病历材料,鉴定结果提供了,住一月院,伤人者没给过一分钱,出院后警察告诉我们伤人者联系不到,现在他们已经通缉。我多次去派出所得到的答案就是通缉中,让等,伤人者的信息我们一概不知,警察也拒绝告知。1.警察的处理方式有没有不妥的地方。2.警察有没有通缉我们从何而知,我们自己除了等待还能采取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奥特曼(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6-10-14 14:11
已有1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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