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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月19号开庭 但被告换了联系方式 法院和我都联系不到被告

这个月19号开庭 但被告换了联系方式 法院和我都联系不到被告 这个月19号开庭 但被告换了联系方式 法院和我都联系不到被告  当时立案时写的被告的家庭地址 是按照他身份证上的地址写的  没有具体的单元号和门牌信息 传票无法送达 那请问19号还能照常开庭吗 还是必须要把传票送达给被告后再定开庭时间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6-10-13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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