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对方先动手伤我,还携带伸缩棍,我出于无奈出手伤了他,属于正当防卫吗?
对方先动手伤我,还携带伸缩棍,我出于无奈出手伤了他,属于正当防卫吗? 事发当晚凌晨1点多,女友外出回家,发现有二人尾随,有抢劫嫌疑!打我电话告知我后,我携带家用水果刀(大型超市买的)一把下楼后在我居住小区楼下发现女友被拦截在外,我上前大叫阻止,不料对方下车就动手殴打我,还带有(管制工具,伸缩棍)我出于无奈拿出事先带下楼的水果刀给予还击,对方二人都被我在乱中刺伤,我自己只是被打倒在地胳膊轻微受伤,伤到对方后,我打了110报警!事后对方笔录否认是他们先动手,要求我赔偿!我这算是什么性质的伤害?需要赔偿吗?算不算正当防卫?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tefal……(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2-04-02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