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你好!我是房东,今年4月我与房客签订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一年,房租为季付
你好!我是房东,今年4月我与房客签订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一年,房租为季付 你好!我是房东,今年4月我与房客签订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一年,房租为季付。按房客的要求没有收押金,只是由房客提前一个月交付下一个季度的押金。九月十号房客该付第三季度的押金时却消失了,而是把房子转租给了一家中介公司,而房子的餐厅也被打了隔断进行了改造。我感觉房客似乎是和这家公司一伙的,他们在骗租,而且这家中介公司不能提供营业执照。于是我立即提出房客违约,要求这家中介公司把房子还给我。因第二天就是国庆节了,中介公司说房子里还有房客住,七天之后也就是10月8号将房退给我。但是10月8号我来到房屋处,发现房内的电视冰箱洗衣机餐桌餐椅柜子双人床等全部被搬走,就连墙上的三个空调也被拆掉搬走。我问中介公司为什么会这样,他们说这些东西都是他们公司的,空调也是他们买的。情急之下我去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却说这是合同纠纷,应该找法院。想问您我到底应该如何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丰台区)
提问时间:2016-10-12 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