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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是否构成不作为犯罪?

是否构成不作为犯罪? 宋福祥,男,河南南阳市人。1994年6月30日,宋酒后回到自己家中,因琐事与其妻子李霞发生争吵撕打。李霞说:“三天两头吵,活着不如死了。”宋说:“那你就死去。”后李霞在寻找准备自缢用的凳子时,宋喊来邻居叶宛生对李霞进行规劝。叶走后,二人又发生吵骂撕打。在李霞寻找自缢用的绳索时,宋采取放任态度不管不问不加劝阻。宋听到凳子响后出门到一里以外的父母家中去告诉其父母,待其父母赶到时,李霞已经无法挽救。
宋福祥未救其妻之举是否构成犯罪?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尗尗(重庆)
提问时间:2012-04-01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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