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小区禁止停车,强收费。
小区禁止停车,强收费。 基本情况是,本小区原本是4个电站与1997年一起的集资楼房。去年4个电站一起被收购了,成立了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今年的3月份开始,集团领导要求对住户的车辆进行管理,目的是想收取车位费用,但是小区的球场和用地都是没有合并之前由4个电站一起弄的公益场所,一直以来没有明文规定说要收取车位费用。现在集团认为管理不到住户的车辆,在小区的院子里的南边设立了栏杆,禁止住户车辆驶入,要求车辆一律停放西边空地。而南边空地则画了车位并专车专用。但是专用车位则是一直没有什么车辆停的,集团宁可空着也不给住户停放,而且没有任何规定南边空地不能停放车辆。这属于霸王条款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82335……(广西-梧州)
提问时间:2012-04-01 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