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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我和别人发生口角,致人受伤

我和别人发生口角,致人受伤 我和别人发生口角,他拔刀捅我,最后我把他的头打破了,他报警了,警察调解 ,由我带他去医院拍片包扎,好了之后,过了俩天警察又打电话叫我去派出所再次处理这件事,赔偿他的损失。我想问一下,这合不合理,警察来电说话说,我不去就网上通缉我。请那个大律师帮忙解决一下 我该怎么办 谢谢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75160……(山东-威海)
提问时间:2012-04-01 08:0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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