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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期间在高速发生一起轻微交通事故,交警开了事故认定书我方全责

国庆期间在高速发生一起轻微交通事故,交警开了事故认定书我方全责 国庆期间在高速发生一起轻微交通事故,交警开了事故认定书我方全责!当时并没有报保险公司定损,事后双方各自去当地定损!我的车辆已维修好。但是对方说的维修费用太高!我认为对方报的维修价格根本就是乱开!请问我可以不理睬他,直接把自己的维修理赔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6-10-11 15:1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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