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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请教:我个人公司被政府征用建办公大楼相关事宜

请教:我个人公司被政府征用建办公大楼相关事宜 我于2009年购买区政府土地十余亩,并按照相关要求缴纳各项费用并成立公司,之后环保、土地、发改委立项、营业执照等各项手续相继办理完毕。
2009年底公司建设完毕并投入生产,在2011年11月份接到我们当地政府口头通知,要求我们停业停产,做好搬迁、拆迁准备,并告知我公司所占土地近期被政府征用盖办公大楼。为了配合政府工作,在我接到口头通知后我开始做相关准备,清理库存、工人放假之后一直等待政府通知,从政府通知拆迁搬迁至今已有4个月左右,在此我想请教一下,像我这样的情况,政府应当如何赔偿我?政府建议我搬迁,并补偿我几十万的搬迁费,但这几十万的搬迁费远远不及我停产停业这小半年的损失。何况我行业特殊,也不便从头再来,所以我希望政府可以给我一次性赔偿。
希望给予指点!我怎么可以获得公平公正的赔偿!?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991377……(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12-03-31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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