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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对方上门打人,双方各有伤害,会怎么判

对方上门打人,双方各有伤害,会怎么判 春节期间我叔叔在打牌的时候和对方发生争执,对方先动手的。后来我叔叔把对方推到了,
我们也给带他上医院检查无任何损伤
后来还是给了2000块钱作为补偿,加上医院费用花了3000多块,
第二天他儿子又纠结30多人带着刀棍到我叔叔家来打我们,
致使我们这边法医鉴定为2个轻伤1个轻微伤,对方一个轻伤稍重和一个轻微伤,
派出所定性对方为聚众斗殴,我方为故意伤害,后来村书记出面调解说双方各有伤害,
要我们各自治疗就算了,我们不同意和解方案,案件正在僵持中,请问
1.派出所的这种定性是合理的吗?(对方上门打我们的,我们是不是算正当防卫)
2.如果和解不成,经过法院的话,最后我们这边的人是不是也要负刑事责任呢?
如果负刑事责任的话,会是什么样的处罚程度?
3.如果经过法院,我们是不是还能得到经济赔偿?

(对方也有伤害,也住院治疗花钱了的,会不会出现双方医药费对冲的局面,

就是说他们花的多,我们花的少的情况下,我们得不到赔偿?)
4.对方口供中说我婶子也参与打他了,这样会不会对我婶子定罪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eke8(安徽-蚌埠)
提问时间:2012-03-31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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