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执行过程中买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吗?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需要对方同意。
有权提出要求解除合同,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即可。 我的补充: 2012-03-30 22:56
当然,上述解答是在对方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
根据你的描述,对方在买卖房屋时对于房屋户口的情况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属于违约行为,你们可以根据对方违约在先,主张解除合同,要求退还已经缴纳的房款,并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你方违约金,或者赔偿你方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即可。
对方不在国内你们也可以起诉,没什么不方便的,因为关于不动产买卖的纠纷,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也就是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不用到被告所在地,如果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那么应该就是对你们有利的判决。
另外,起诉时可以要求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该房屋,取得胜诉判决后如果对方拒不执行,你们可以要求拍卖房屋偿还你购房款。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是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可以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您好,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是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可以提出。
您好!可以提出,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卖方明确表示无法迁出的,属于对方违约,可现在就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可以提出,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是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可以提出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