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期期间的债务都要共同分担吗?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承担的债务并非家庭共同使用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另一方并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他说是共同使用叫他举证。
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一、为抚养教育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二、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正常支出,如家庭日常开支、购置生活用品、购置房屋、修缮房屋等所负债务;三、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治病所负的债务;四、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五、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从事经营或者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实际上是由夫妻共同经营,或者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的;六、夫妻双方共同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家庭承包经营所的债务;七、因双方共同生活所负的其他债务。
谁做的假借条?谁主张、谁就有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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