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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

误工费计算

误工费计算 由于出了车祸,经过法院判决,保险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保险公司提出误工时间应当除去星期6星期天。原审的误工时间是到评定残疾的前一天一共418天(包括星期6星期天的),按照每天78.83元计算。我想问下我的误工费计算里要从这个418天里除去星期6和星期天的,还有就是民事诉讼对方上诉完了以后,我对2审不满意能不能在上诉了,2审是不是终审? 
如果不需要除了星期6和星期天的,能提供法律依据给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ccer(湖北)
提问时间:2008-11-1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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