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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但事发经过,我向对方归回借去的东西,对方不归回所借东西我走

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但事发经过,我向对方归回借去的东西,对方不归回所借东西我走 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但事发经过,我向对方归回借去的东西,对方不归回所借东西我走,走至10米之外遭致被对方袭击致伤。这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我将怎样追究对方责任?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6-10-09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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