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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

法院在被告人证据不足时该怎样判决

法院在被告人证据不足时该怎样判决 2011年10月17日,广州市天河区一工厂边河里出现一具男尸,死者堂兄杨勇听到消息后联系家人老乡6人下午2点赶到现场,广州市天河派出所民警接待了他们,堂兄杨勇跟派出所领导协商说已经通知死者父母正赶过来见死者,请求将死者留在现场到下午5点,派出所领导当时同意。在下午3点30分是,殡仪馆的车到了,现场围观人员很多,派出所领导决定将死者拉走,死者堂兄几人反对,派出所强行将死者拉上车开走;过程中死者堂兄等人出面阻难,派出所强行将堂兄等4人抓捕,派出所以“妨碍公务罪”定案提交检察院,2012年02月29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对杨三等4人开庭审理。案件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妨碍公务罪),法院开庭已经过了一个月,没有宣判,家属询问法院领导,法院领导说证据不足,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不应该、嗨(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3-29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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