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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样会被当成什么问题处理!

我这样会被当成什么问题处理! 本人与去年9月前一直在网吧担任机器维修,未签订任何协议合同,与去年9月离职,离职前与新来的负责人进行物资清点,今年3月26日,网吧以交接不清楚为由,将不知何时丢失的约6000元物资让我和现在的负责人个赔付一半,缘由是我们交接班单据双方都没有签字且单据丢失。
   由于他们多次的上门骚扰,我已经要求网吧报案或起诉,我现在想问下,网吧会以何法律条例报案或者起诉,如何应对,同时对应的法律条款是哪些? 能具体说明一下,好让我看下是否请律师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41935……(新疆-巴音郭楞)
提问时间:2012-03-29 06:0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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