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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虚拟物品交易

网络虚拟物品交易 我在5173上买了一个游戏账号,价值2500多元人民币,该账号后来被原来的主人找回了。请问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例来保障我的权益?对方需不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现在法律上对网络的虚拟物品交易有没有什么规定?

现在我有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请问我要怎么做?如果该账号不是原主人本人卖给我的(可能号码被盗之后卖给了我,可能在原主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的朋友卖了)那该怎么办??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packe(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2-03-28 01:0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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