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法院这样做合法吗?
法院这样做合法吗? 我被骗3万元之后 通过邻居的帮助得知账户的开户人叫方XX 我委托律师起诉他 律师以“不当得利”处理 法院受理案件3个月后 昨天让
我和被告庭外调解 但是法院没有去调查银行信息 今天法院跟我说我转账的账户的开户人是另一个 他们名字中间的字不同 说我们可能告
错人……法院为什么事先不去调查银行信息?有没有可能偏袒被告(他们是同一个镇的人)。案发地点是广州 诈骗我的人案发时住在广州 现在可能不住在广州 我可以在广州起诉他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935032……(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2-03-27 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