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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借条与收条

借条与收条 甲借乙钱,共两次,共两张条,第一次写的是借乙一万元,第二次写的是到今日共收到两万元。两张条相隔二个月。半年后,乙向甲要钱时甲说是乙和他共同投资经营某商业赔了,要二人共同承担,但没有依据证明二人是合作关系,实际上也是乙是帮甲的忙。
求求律师,您说官司能赢吗?谢谢,谢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16219……(河北)
提问时间:2010-02-17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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