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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执行案

债务追讨执行案 2010年被执行人假借和我谈朋友借了我276100元,后来分手后以我借她的钱是送她的为名妄图非法占有!在2011年3月我向连云港市新浦区人民法院起诉,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于2011年4月15日颁布了调解令要求被执行人于2011年5月14日前归还欠款,到期后被执行人不予归还。
我于2011年5月17日去连云港新浦区人民法院提交了强制申请。我不是连云港人,因此提交完强制申请后就回去了。后来联系法院内勤知道案件由法院的一个叫王惠的法官负责执行,期间我提供了我所知道的被执行人的银行账号、以及被执行人涉嫌伪造转移财产的依据,执行法官后回复提供的银行账户没有资金,而财产转移却不置可否。
由于工作比较忙,后来我也就好几个月没有联系执行法官。到2012年2月的时候我再联系执行法官,却被该办公室的同事告知该名法官已退休,要求我再联系内勤询问当前执行本案件的法官。而我联系内勤的时候,内勤却说查不到该案件目前执行法官,并回复说我的案件是调解型的,是有一个人专职负责,而那个人暂时休假去了,要求我等她休假完再来电查询。很郁闷,这就是法院的办事态度么?原执行法官退休了,他们至少也应该通知我一下现执行法官并告知案情进展才对。
我想咨询各位律师,当前我应该怎么办?
我甚至有点怀疑我的强制申请是否被他们予以执行或者原执行法官退休后交接期间给我搞丢了!(法院颁发的调解原件还在那里面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ylinz……(江苏-连云港)
提问时间:2012-03-26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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