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工伤鉴定及赔偿疑问
工伤鉴定及赔偿疑问 09年2月我在药厂工作中由于其他员工操作失误开错煮药药罐导致我的双脚脚面大面积烫伤,后在积水潭医院做了植皮手术但由于手术做的不太理想,脚面有一些包块囊肿穿鞋容易磨破流血也不能长时间站立否则双脚刺痒肿胀,咨询医生可一年后可做二次修复手术,但听说工伤鉴定期限就是一年,所以2010年1月底药厂申请了工伤鉴定,厂方说工伤鉴定后保险就不管二次修复手术了,说工伤鉴定就是已经不需要再做任何手术了才能鉴定,现在工伤鉴定已申请可我还是希望做二次修复手术,想请问您工伤鉴定后我是否还能要求做二次修复手术或是哪些费用是我可以要的,我可以要求哪些赔偿,我是双脚整个脚面烫伤大概能陪多少,如果保险赔偿不够我二次手术的我不满意是否可以要求药厂继续赔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李志明()
提问时间:2010-02-17 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