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三十年前的老帐以前已经了解了,现在重算还可以吗
三十年前的老帐以前已经了解了,现在重算还可以吗 三十年前,邻居搬走了,墙上的砖送给我们,我父母拆墙上的砖,,外边院子里还坐着很多人聊家常,其中有个妈妈带着个5,6岁的小孩,因为墙与墙之间是用木材连住的,我父母坼这个墙的时候,那边墙倒了,恰好那个小孩跑到那边玩耍,被打死了,后来这个事经过了大队,公社处理了,我们也找了人协调讲和,后来和平解决了,后来两家关系一直都很好,今年我们两家因为点小事闹起了矛盾,他家突然发话要告以前的这个老状,请问我们现在还要负什么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ye24……(湖南-常德)
提问时间:2010-02-16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