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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在2016年4月1号与珠海九州国际拍卖公司签定一份艺术品竟卖合同

我在2016年4月1号与珠海九州国际拍卖公司签定一份艺术品竟卖合同 我在2016年4月1号与珠海九州国际拍卖公司签定一份艺术品竟卖合同,合同十月一号到期我交给珠海九州公司运作费一万元,合同要求九州在合同期举行网络宣传  预展  竟卖会在合同到期,九州只做网络宣传  预展。未举行竟卖义务,使我的藏品未卖出去,起拍价350万,这个事我如何维权可以要求九州退我运作费和相关赔偿吗?可以问一下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6-10-01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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