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资本100万,首批投入20万,公司成立之后有人投资80万,这部分资金可以直接加到注册资本中?
总注资100万,先交了20万,只要再交80万(由原出资人)就完成全部出资,不存在虚假出资的问题。若有人借款给元出资人,这是另外的法律关系。如需帮助可随时联系本律师。
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你已经将股东对公司的出资问题与投资人对公司的借款混为一谈了。如需法律帮助,欢迎来电详询
你好,
1、你要分清楚投资与入股的关系,不可以在没分析具体情况时直接划等号;
2、若需要帮助,可以直接来电。
要看情况而定,主要看你们注册时候的章程,当时写明两个合伙人的投资额是多少?如果是五十万,那么,若后来的投资人是以借款形式给你们的,那么部属于虚假出资。
如果后面的投资人是以额外入股投资的,那么应当增加注册资本为180万。
或者,是以你们的一部分股份作价80万转让给后面的投资人的,那么也是虚假出资,因为你们之前的投资额未满。
投资是可以分期投入的,不需要一期全部投入。
1、要依据双方协议确定,2、必须进行验资,并打入公司帐户。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你混淆了注册资本与投资的区别:
1、注册资本100万,股东认缴的出资虽然可以在5年内缴足(首期不低于20%),但注册资本全部认缴到位只能是以认缴股东的名义。否则,只有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让第三人补足出资。
2、补足注册资本时,需要履行打入验资账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报告等法定程序。
还有疑问,可来电详询。
1、不可以
2、除非有股权转让协议
一个原则公司须有资金,出资必须到位,否则为虚假出资,公司资产账目中要体现有此笔款项,如果有就没有这个风险了,前提是须真实资金到账,二是账目上要具体体现。
完成了注册资金的入账工作,即完成了出资义务,
同时,不得私自转出资金。
否则构成抽逃出资
拉来的投资,到底是作为注册资本还是作为贷款,涉及到你们两位合伙人的利益和对方的利益,还涉及到章程是否修改等等一系列法律问题和程序.如何处理则视你们的目的而定.
律师需要了解更详细的情况,你讲的情况不清楚,预约律师详谈,18701794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