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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撞伤过马路的行人,责任认定。

撞伤过马路的行人,责任认定。 公交车停在路边上下客,我方车辆从公交车外侧开过,车速为30多马,一行人为去赶对面的公交车,从停止的公交车前方突然冲出,行人没有在斑马线上行走,当时我方车辆直行,前方也没有交通信号灯。然后我方送伤者去医院检查,除了胳膊有软组织拉伤外,无骨折,无其他问题,留院观察一晚,第二天出院。我方垫付了目前所有医疗费用,请问这样情况责任一般怎么划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17(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2-03-25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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