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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消费侵权,如何起诉?

遭遇消费侵权,如何起诉? 2008年10月28日,我受江西电视三台"好时购物"节目影响,通过热线电话4007208888以1399元的高价购买市场价不到千元的卡西欧Z9数码相机,商家称送货上门,实际上是委托邮政代收代付,交了货款后才见到包裹,开包装后,才发现商家是上海誉好邮购公司,而且三包凭证不规范,没有填写,也没有商家的印章,成了无效凭证.考虑到,在收看节目时,节目没有任何有关上海邮购公司的信息,我的本意没有向其购物的意向,觉得这是变相的强制交易,且节目有欺诈性宣传,以至造成本人用高价买了低价位的货物,感到权利受到了侵犯,于是,第二天上午就向上海誉好邮购公司提出了退货的要求,遭到拒绝,不得已,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投诉,然而,至今,商家还是拒绝退货,仅在三包凭证问题上,由其上一家经销商"杭州好邦数码科技公司出示了一份"确认书",意思是上海誉好邮购公司所销的数码相机可以享受全国联保.这也无疑是"掩耳盗铃"之举,商家的确认书是不可能会对生产商或总经销商的维修部门有约束力的.现在算是穷尽了救济手段了,要争取权利,只得起诉.我打算就向本人居住地法院起诉,因为我觉得,买卖的成交最后是邮政代办的,收货款在我们这里,交付货物也是在我们这里.不知这理由能够站得住脚?这是一,二是可以用什么理由来起诉,有什法律和法规来支持诉讼请求?另外,我希望能得到媒体的关注,但仅仅是起诉商家,可能媒体不会感兴趣,打算把电视台列为共同被告,提高新闻看点,不知这样能否可行?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漫步键盘(江西)
提问时间:2008-11-09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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