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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后,贵重物品交给房东保管,东西丢失,房东是否负全责?

租房后,贵重物品交给房东保管,东西丢失,房东是否负全责? 中午房东问我有数码贵重物品需要保管吗?我就把一台电脑和一部数码相机交给房东保管,晚上就发现东西被盗,怀疑是内贼所为,但是嫌疑人已经不见了。房东是否负全责?房东没有给我开物品收条。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l3866……(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03-22 16:3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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