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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

被人诈骗3万,报案后他会受到什么惩罚?

被人诈骗3万,报案后他会受到什么惩罚? 10年8月份我付于高某12万钱款,他承诺将我送进《陕西高速集团》工作。收钱后高某从中抽取2万块,并将剩下的10万元交给延川县另一介绍人王某。王某又从中抽取2万块后,将剩余的8万块汇给西安联系人扬旭耀。扬XX又从中抽取了1万5000块后,将剩余的6万5000块钱交给联系人张XX。张XX又将其中一部分钱交于高新区沣惠南路“唐沣国际广场”B座21楼一个名为“新起点人才交流中心”的中介公司。
  在拿到钱的几天后,高某叫我去西安面试,并找他在西安的联系人老扬联系(扬xx)。
  我到西安后与老扬电话联系,老扬叫我去朱雀门西北角一住宅楼内找他详谈。谈话期间老扬给我介绍了高速公路上的一些情况,并告诉我明天早上去高新那边 的杰座广场集合。
  次日我来到座杰广场,后被老扬带到《枫叶新都市》小区一办公楼内的一个叫“智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房间内填了简历表,该公司的老板既是张XX。后又被他们告之明天早上在《曲江国际会展中心》面试。
  次日我来来到《曲江国际会展中心面试》面试,当天总共有男女300多人参加了面试。只是问了一些简单的问题后被通知回家等通知。
  接下来从2010年09月-2011年12月的时间里,我被“新起点人才交流中心”以各种各样理由叫到西安多达十几次。其中包括:领报道证、出示无犯罪证明、出示毕业证、填表等等。期间以各种花言巧语骗取我的信任。每次给我发短信和打电话的都是一个叫刘X的,她是“新起点人才交流中心”的人,经常自称自己为刘老师。而且我每次询问她什么时候上岗时,他们就会告诉我你的手续都快办好了、《陕西交通建设集团》的新路也快修好了、等手续全了马上就能上岗。此时我才知道当初说的《陕西高速集团》变成了《陕西交通建设集团》。
  直到2012年的01月,我听到一起办工作的人说有人报案了,我赶忙打电话联系张XX。电话接通后,我告诉张XX说高新分局有人给我打电话叫我过去做笔录,想用此方法套一套张的话。期间张XX并没正面承认这件事,但也没有否认这件事,只是说到这个话题故意把话题扯开,并告诉我钱不用担心不会少我的。当时我确定这事应该是真的。
  2012年除夕的前几天,我再次给张XX打电话问他事情怎么办!张XX说他已经和新起点把钱要回来了,还重新找了一位领导给我办这事(已经将其中的3万给了这位领导)。他还说他会告诉我这边的联系人(收钱人),就说事情办不成了,说他已经把6万5000全部给我退了。让我这边的人把我的5万5000也给我退了。他还愿意先把剩余的3万5000块退给我,等事情办成后我再把这钱给他打过去。并且在2012年03月初就可以把我安排到《陕西交通建设集团》延靖分公司上班,也就是说我只要花6万5000块钱,还说会给我打个收据。当时我和家里人商量过后觉得等了这么长时间,再等1个月看看。于是就答应了张XX的建议。
  02月14日中午,我在西安高新二路太白庄园附近的一辆白色宝马5系轿车内找到张XX,他给我写了一张收据后告诉我回家等消息,到时候他会联系我。
  后面的日子张又以各种借口托时间、我期间打了好多次电话都是说叫我放心等就是了。
  我现在就想问一问懂法的人,如果我拿着收据和电话录音报案是不是非要去西安?当地派出所不能报吗?我不管前面的那些收钱人,我就告这个张XX。连骗我2次,耗了我2年的光阴!我最想知道的是,如果我报案后他怕事把钱给我退了,是不是公安就不追究他的责任了?钱是小事,我就是受不下这口气!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azk(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3-20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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