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被人无故殴打致伤,打人者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被人无故殴打致伤,打人者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3月18日晚19时许,我叔跟婶子在家里看电视,被几个年轻人踹门进屋殴打致伤,初步鉴定,我叔的伤势较严重,现在已知的是:右侧额面部皮下血肿,右眼角裂伤。另还有脊椎等疼痛剧烈部位还未做检查。    有一个打人者已被抓到派出所。
  
像这样的情况我想请问您对打人者会有怎样的处罚,构成故意伤害罪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83509……(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2-03-19 09:35
已有1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