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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如何追讨回借款,以及这样的行为属于恐吓威胁吗?

如何追讨回借款,以及这样的行为属于恐吓威胁吗? 我于2010年6月1日借予前男友人民币11000元,当时他说他的用途是租借公司档口的押金(实质用途我也没有多过问),随后双方都签了借款合同书。
    合同上有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以及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大小写都有)、还款的期限(2011年2月1日)、借款方式、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双方亦在合同上签字。
    按照合同上写的还款期限,现在早已过了一年了,但是他还是没有还清款项。并且每次在我催讨他还款的时候,和我说我必须要和他发生关系才能拿到剩下的欠款,否则一分都拿不到。并多次扬言如果惹怒了他,他会把我们发生关系时候的照片传上网络上赚钱,并在我家附近派发。他的这些话我都有在电脑上记录。
    
问题1:请问我如何向他追讨回剩下的欠款?可以申请诉讼吗?提出诉讼的结果如何?
问题2:他这样的行为算是恐吓吗?我可以报警吗?证据只有QQ上的聊天记录。报警他会得到怎样的处罚?好像中国还没有对于恐吓出具相关的法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ackyk……(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3-18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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