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总共有三份遗嘱,三份遗嘱都只有律师见证,没有公证,最后一份上面母亲说把夫妻二人所有财产留给二女儿

总共有三份遗嘱,三份遗嘱都只有律师见证,没有公证,最后一份上面母亲说把夫妻二人所有财产留给二女儿 总共有三份遗嘱,三份遗嘱都只有律师见证,没有公证,最后一份上面母亲说把夫妻二人所有财产留给二女儿,但是有一份房产证上老人在世时登记的是五个子女的名字,她们四个要去法院申请第三份遗嘱无效,她们说她们有抚养老人的,我咨询了当地的律师,他们都说我这份遗嘱其实没有多大用处,法官很大可能会遵照第二份遗嘱让几姐妹平分,这个情况我的胜算大吗?【房屋出租所得这十五年来是五姐妹平分的】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贵州-毕节)
提问时间:2016-09-20 23:48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