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
违章建筑拆除程序是否合法
违章建筑拆除程序是否合法 我2007年租的农户的地,已办完流转手续。去年2010年8月,海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说地是他们的,并出具2008年的土地证。开发区以违建为名组织强拆了所有的房子,围墙,损害了院内的好多苗木,也没有一点补偿。开发区说围墙也是违建。
在2011年8月18日我接到海口市高新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关于停止违法建设的紧急通知》,通知说我占用了他们的土地进行建设,要求我们10日内自行拆除,还出具了2008年8月海口市国土局发的500亩的《海口市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土地使用证》。2011年10月1日开发区组织强拆未果。我被迫写下成若答应40天内自行拆除,补偿另行协商。可是一直也没有那个部门来和我们协商补偿事宜。就在开发区也没有一纸告知的情况下,于2012年3月1日,再次突然组织强拆,把所有的房子,围墙,3000多株葡萄苗及无数其它树苗,花卉全部移为平地。我非常痛心,这么多年的心血一下化为灰烬。
如果土地是以前征的,为何镇里,村里,农户都不知道,开发区政府就可以办好土地证(海口市发,587.01亩,地号03-18-02-15),现在拆除都过半个多月了,也没人给我们一份合法的通知,我花了这么多钱租的地也不能用,也要这样等下去吗?请高人帮帮我,我不知道咋办好?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穆柏松(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2-03-17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