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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追讨工资的咨询

关于追讨工资的咨询 你好,我是一名会计人员,2011年3月份在一家运输公司上班,刚到公司不久就发生了一笔业务上的错误,因计算错误,多付给客户1万多元现金,到2011年11月份辞职后,公司拖欠我6000元工资至今不发。我觉的,公司没有财务制度,我也和公司没有签订用工合同。我认为公司不应该扣我工资不发,至少应该我和公司按照一定比例承担付错的现金。请问我的想法正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45614……(甘肃-酒泉)
提问时间:2012-03-17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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